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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标准化研究项目及标准化活动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进一步提升广州市标准化工作水平与产业国际竞争力,现启动标准化研究项目及标准化活动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项目内容
(一)标准化研究项目:广州市重点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及应对(本次征集1项)
项目内容:定期收集、分析、整理纺织服装、化妆品、人工智能、光伏、汽车零配件、新型显示6个产业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并发布相关信息;针对重点行业,出台TBT/SPS研究分析报告不少于6份;开展不少于2场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评议工作;面向参与TBT工作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不少于2次TBT知识宣贯活动。
(二)标准化活动项目(本次征集2项)
项目内容:主导举办参会国家数量不少于3个、有一定活动规模和影响力、与广州产业发展契合度高的高水平国际标准化活动,吸引国际标准化领域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汇聚广州,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提升广州在国际标准化领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赋能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获批立项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三、申报单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其它组织等。
(二)能力要求
申报单位应熟悉标准化发展现状、发展趋势和相关政策,在标准化领域中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其中标准化研究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应对的能力,优先考虑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的单位;申报单位应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应由不少于3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按照申报项目类型填写《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项目申报表》或《广州市标准化活动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并于2025年7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表、项目实施方案、本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信用中国网出具的本单位信用报告等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骑缝章)及电子版报送至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901室)。
四、资助标准
根据《广州市质量发展与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市监规字〔2024〕2号,以下简称《办法》),资助标准如下:
(一)根据《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标准化研究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如下:经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征集,承担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项目(包括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相关项目经专家评审同意立项,按要求完成并通过验收的,每项资助不超过30万元”,本次征集的标准化研究项目资助标准不超过30万元。
(二)根据《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标准化活动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如下:经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征集,承办在广州市举办的重大国际性或全国性标准化活动,相关项目经专家评审同意立项,按要求完成并通过验收的,每项活动资助不超过10万元,且资助额度不超过承办方活动总经费的50%”,本次征集的标准化活动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10万元。
(三)项目获批立项、按要求完成并通过验收,且符合《办法》要求的,可申请次年的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
五、其它
项目立项评审将综合考虑项目的合法性、必要性、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承担单位的能力等方面。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我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工作,并按要求提供补充材料、进行答辩等。最终立项项目以我局下达的通知为准。
附件:1.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项目申报表.docx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5日
(联系人:满嘉怡,联系电话:020-83228271)